“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对起诉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并一次性告知补正,今年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了98%以上。”日前,南通崇川法院立案庭庭长金成飞介绍。
针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告知不全面导致多次往返的立案“过程难”问题,该院选择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等常见案由,分类整理出一次性告知书模板,统一了补正告知的内容和标准,全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内容和期限。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立案庭发出交纳诉讼费的书面通知后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当事人逾期未交费的,由审判庭裁定按撤诉处理。避免因收费问题影响案件立案,有效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