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南通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南通建设的意见》、指定如皋法院集中管辖全市法院环境资源类案件相关情况和2017年度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鸿表示,两级法院将积极参与长江流域南通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活动,统筹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依法审理在长江流域及支流水域实施的非法排污、倾倒固体废物、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赔偿制度的落实,最大限度促进环境修复,保护长江经济带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